中新經緯3月14日電 (宋亞芬)14日,中新經緯研究院與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等機構聯合發布《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年度報告(2024)》(下稱《報告》)。
《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年度報告(2024)》
根據《報告》,2024年直播帶貨消費維權新聞輿情主要反映了營銷宣傳問題、產品質量、銷售違禁品、不文明帶貨、退換貨問題、價格誤導、誘導場外交易、發貨問題等八方面問題。其中營銷宣傳問題以27.6%的比例位居首位,且連續三年呈現增長態勢;涉及產品質量問題的輿情數據比例為18.4%,排名第二;涉及銷售違禁品的輿情數據比例為16.3%,排名第三。
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問題比例
《報告》建議,有關部門應強化監管意識并提升監管效能,平臺應強化責任意識并加強內部規范治理,主播應提升合規意識并注重自身言行舉止。
營銷宣傳問題仍是行業頑疾
《報告》根據直播帶貨消費維權相關關鍵詞,采集2024年1月-12月國內新聞資訊輿情數據,對不同類型維權問題打標簽后數據量共計15102條。通過對問題輿情數據的詞云分析,直播帶貨、主播、宣傳、平臺、消費者都是高頻問題詞匯,表明直播帶貨產業鏈涉及多方利益相關者。此外,詞云中出現的“虛假”“亂象”等詞匯,也反映了直播帶貨領域還存在營銷宣傳問題、產品質量不達標等問題,亟待重點關注整改。
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詞云圖
《報告》顯示,2024年直播帶貨輿情問題呈現明顯的月度波動特征。其中,9月和10月輿情問題比例顯著高于其他月份,主要歸因于一些主播相關問題的輿情熱度上升。此外,3月和8月輿情問題比例略高于其他月份,這一現象與“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期間監管部門強化執法力度、加大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密切相關。
直播帶貨消費輿情數據月份分布情況
《報告》根據直播帶貨主播團隊/個人的核心直播品類進行分類整理,從不同類型主播的表現來看,食品飲料/日用百貨類主播問題比例為42.4%,排在首位;農產品/生鮮類主播問題比例為26.8%,排在第二;低價/山寨商品類主播問題比例為18.6%,排在第三。
不同品類主播的問題數據比例
除此之外,食品飲料/日用百貨類主播、低價/山寨商品類、農產品/生鮮類主播在退換貨問題上比例相對更高;美妝護膚類、明星/跨界帶貨類主播在不文明帶貨問題上比例相對更高。
不同問題中的各品類主播數據量比例
內容平臺消費維權輿情占比更高
《報告》還顯示,在本次采集到的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數據中,內容平臺(如短視頻平臺、社交媒體等)的問題數據量高于電商平臺,二者比例分別為61.2%、38.8%。此外,內容平臺在營銷宣傳問題、退換貨問題中比例略高于電商平臺;而電商平臺在價格誤導問題中比例略高于內容平臺。
直播帶貨平臺類型輿情量對比
不同類型平臺問題呈現情況
對此,中國消費經濟學會副理事長、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表示,相對而言,內容平臺進入帶貨行業時間較短,經驗不足,這可能是其輿情問題更加突出的首要原因。其次,內容平臺主要以內容創作為核心,直播帶貨是其衍生功能,因此在商品質量、廣告宣傳等方面的監管機制,相對電商平臺更為薄弱。
中國信息協會常務理事、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認為,消費者往往被內容平臺上主播的口才和表演所吸引,容易忽視產品本身的真實情況。而且內容平臺上的退換貨機制也相對復雜,給了部分商家利用平臺規則漏洞、設置退換貨障礙的機會,使得消費者在遇到問題時難以維權。
如何規范直播帶貨?
為了促進直播電商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報告》提出幾點建議:一是有關部門應強化監管意識并提升監管效能。針對網絡直播電商存在的問題,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度,細化有關經營主體的責任劃分。二是平臺應強化責任意識并加強內部規范治理。直播平臺應當加強網絡直播賬號分級分類管理,建立并嚴格執行網絡直播賬號分級分類管理制度。三是主播應提升合規意識并注重自身言行舉止。作為直播帶貨行業的核心參與者,主播首先要強化合規意識,明確責任邊界。
中國法學會消法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陳音江表示,直播間里的宣傳目前并沒有納入更嚴格的廣告監管范疇,對一些主播來說,違法成本較低,起不到威懾作用。建議有關部門加強監管,讓違法違規的相關主體承擔相應代價;還要進一步明確主播在直播間里的宣傳行為的法律屬性,細化有關違法行為的界定和處罰標準,真正將直播間宣傳納入有效監管。
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主任張欣表示,可以適時更新監管工具體系,開展監管工具的智能化迭代升級,例如引用信用監管工具建立主播黑名單跨平臺禁入制度,或通過智能化手段為消費者提供更為科學便捷的舉證工具。此外,還應構建治理生態的協同性培育機制,提升行業自律的同時增加消費者的認知和數字素養。
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認為,消費者自己也要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些消費者不但不在乎貨不對板的情況,反而對此習以為常,客觀上縱容了這一情況的發生。”(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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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芷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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