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哪些與“信托”相關的議題?據《金融時報》記者梳理,代表委員們的關注主要聚焦于兩方面,一是怎樣發揮信托的服務功能,二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提出修改建議。
完善特殊需要信托制度
一直以來,全國人大代表、國浩律師(南昌)事務所馮帆都很關注銀發老人、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的需求。
經過長期調研,馮帆發現,特殊需要群體在不同程度上缺少照料自己的能力,財產管理和人身照護往往都離不開家人協助,如果想要進一步獲得較好的教育、醫療、康復、休閑等服務乃至融入社會,更是需要家庭投入遠超常人的精力和資源。如何為他們安排好未來,牽動著千萬個家庭,更令人憂慮的是,未來某一天照護他們的親人離世了,誰來接力和守護他們成為難題。
2023年3月,《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的通知》發布,在我國首次官方提出了“特殊需要信托”業務類別。馮帆認為,特殊需要信托屬于服務信托而非理財信托,服務信托的主要目的是獨立、安全地持有信托財產而不是獲取投資回報,受托人需按照委托人的指示管理和分配財產,因此風險也較低。該信托安排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和個性化,能夠根據每個特殊需要者的具體情況量身定制信托方案,確保信托資產使用精準,契合其長期生活規劃和發展需求。
在我國,特殊需要信托尚處于起步階段,但隨著社會對特殊群體關注度的不斷提高以及金融市場的日益成熟,近年來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一些金融機構和公益組織已經開始積極探索和試點特殊需要信托項目,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和成功案例。然而,在發展過程中仍然面臨諸多挑戰和問題亟待解決。
為完善特殊需要信托配套制度,馮帆建議金融部門將信托登記的范圍進一步拓寬,從傳統的商業信托領域,延伸到更為廣泛的民事信托領域。針對不動產信托業務,建議自然資源部門優化不動產登記流程,簡化登記手續,降低登記成本;加強與金融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信托財產登記制度的順利實施。針對稅務問題,建議通過明確不動產信托設立、存續、終止全流程階段的稅收政策,解決非交易性過戶、信托機構持有房產期間的稅收問題等,明確信托財產的稅收負擔和納稅義務,避免重復征稅。建議民政部門聯合法律、社會福利等領域專家,制定詳盡的受托人資格認證標準。同時,民政部門應設立專門專家組加強對特殊需要信托的監管力度,確保信托業務符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推動建立特殊需要信托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托業務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進一步加快啟動信托法修改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四川天府銀行董事長黃毅表示,信托法自2001年實施以來,為我國信托業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但與其他金融法律相比,現行信托法已難以適應現實需求,包括與其他法律銜接不足、部分條款與信托業務實踐脫節等。黃毅建議全國人大財經委在已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快啟動信托法的修改工作,推動金融法治體系進一步完善。
黃毅從調整信托定義、明確信托稅收原則、強化受托人行為約束以及促進信托業務發展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議。比如建議將信托定義中的“委托給”改為“轉移給”,明確受托人依據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財產權,充分發揮信托制度在財產獨立、風險隔離等方面的優勢。建議加強與慈善法在業務備案、外部監察人設置等方面的銜接,推動公益慈善信托的規范發展;加強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銜接,鼓勵運用營業信托管理消費者預付款等。
黃毅認為,鑒于信托法修改涉及眾多研究議題,立法工作內容復雜且周期較長,建議全國人大財經委在已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快啟動信托法的修改工作。
“預付消費”受到諸多關注
記者近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眾號獲悉,多位代表委員關注預付消費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樅陽縣青園心家庭農場負責人余青青表示,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從我們老百姓衣食住行的日常需求來說,要管住管好預付消費侵害消費者權益等情況。
“我身邊就有很多例子,遇到預付消費陷阱,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維權,結果發現合同條款模糊、走法律程序成本比被卷走的錢還多,不僅維權成本高,效果還差,最終只能自認倒霉。”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級技術工人王紅梅表示。
針對不久前濟南市上線民生實事項目之一——“預付寶”,創立的預付消費“信托式”監管模式,王紅梅表示,在預付消費模式下,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就是預付款的安全問題,濟南的做法值得推廣借鑒。建議在全國建立推廣統一的預付金存儲監管平臺,待商戶提供約定服務后,由平臺將相應的服務費劃給商家。此外,進入平臺的企業也應設立相應的準入條件,確保消費者放心消費。
《金融時報》記者注意到,在今年的地方兩會上,也有代表委員提出關于預付費資金的解決方案。廣州市政協委員胡桂芬表示,信托工具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即財產風險隔離。預付類資金財產獨立、風險隔離,解決了權益混同的問題,防范養老機構破產、卷款“跑路”給老年人群體帶來的利益侵害,實現了養老資金安全與養老服務權益的雙重保障。
胡桂芬建議,以信托方式實現養老預付費資金風險隔離。建議由民政部門會同金融監管部門制定信托方式下的監管規則,規范養老信托資金和預付費養老、養老資產傳承等全流程服務。
更多業內“聲音”
華鑫信托黨委書記、董事長朱勇表示,作為信托從業者,我們將以制度創新為根本,以科技賦能為抓手,以專業能力強化使命擔當,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強動能。比如,針對“大力發展銀發經濟”“加快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我們將加快養老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的產品創新,探索民生領域服務信托模式。
上海國際信托黨委書記、總經理陳兵表示,公司將緊抓機遇大力發展支持消費、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新型信托業務,為信托在服務國計民生和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域發揮特色化作用而不懈努力。比如在促進消費領域,將大力推動預付類資金服務信托的普惠化應用,解決消費者由于擔心“商家跑路、退費無門”等欺詐行為而“不敢消費”的問題,讓居民能夠“放心花錢”。
渤海信托黨委書記、董事長卓逸群表示,公司將充分發揮信托制度優勢,動員更廣泛社會愛心資源,推出更多具有特色優勢的信托產品,聚焦偏遠地區和特殊群體,幫助解決特殊群體教育、養老、醫療等基本民生問題,作為現有社會保障制度和基本醫療服務的有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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