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一小飯店發“蛤蟆湯”視頻被認定為“違法廣告”,引發了爭議。圖/網絡視頻截圖
飯店“隨手拍菜品”,被罰45萬元。這起今年5月12日執法機關已經決定不予處罰的行政案件,當事人卻一直在維權。是何緣由?
據央視新聞報道,7月11日,山東臨沂蘭山區一飯店負責人因在網上發布與店內菜品有關的視頻而遭到45萬元“天價罰單”一事引發關注。蘭山區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經初步調查,5月12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已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并告知當事人。6月25日,餐館老板已對蘭山區市場監管局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行政處罰告知書,7月10日,立案已審核通過。目前,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
執法機關已經作出不予處罰決定,當事人不用交45萬元罰款了,結果似乎圓滿。聯合調查組通報說,該結果已“告知當事人”,但從其網上維權、向新聞媒體反映等行為看,當事人對此似乎毫不知情。關于此事,目前尚不能因此說哪一方有意說謊,但至少存在溝通不暢的問題。
溝通不暢是有代價的。對于當事人來說,45萬元罰款不是一個小數目,甚至可能意味著“滅頂之災”,可以想見其承受的心理壓力。3月收到處罰告知書,本來5月12日就有“好消息”,但“溝通不暢”讓其多受了兩個月煎熬。
而對于當地執法機關來說,“溝通不暢”可能意味著執法有問題。通報說“告知當事人”了,但如何告知、告知是否有效,并未提及。無論從執法要求還是對當事人負責的角度,執法機關應以最大努力告知到位。
上述處罰結果告知,是有關這一事件的疑問之一,公眾還有其他疑問。這些疑問,是聯合調查組下一步調查的重點。
比如,處罰告知書的送達方式是否合法?報道援引當事人說法,今年3月24日,其飯店所在的居委會工作人員將一張“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從門縫里塞進飯店。
處罰告知書,為何執法機關不“親自”送,而“委托”居委會送?居委會為何不當面交給當事人,而是“從門縫里塞進飯店”?如果當事人因此未充分行使權利,不利后果是其該承受的嗎?這些問題都需回應。
更關鍵的問題是:從擬罰款45萬元到決定不予處罰,中間經歷了什么?是不是從起點就錯了?
據聯合調查組通報,當初擬罰款的根據,是當事人涉嫌在網絡發布使用國家禁止食用的動物蛤蟆(中華蟾蜍)加工菜品的視頻。而最終不予處罰,是因為當事人向執法機關提交陳述申辯相關資料,“并主動刪除相關視頻”,執法機關“綜合具體事實和危害程度”而作出的。
如果當事人發布視頻的行為違法,作為事后補救,“主動刪除視頻”可以一定程度上達到減輕處罰的目的,但不予處罰的根本原因,也只能是當事人發布視頻的“具體事實和危害程度”。
對執法機關來說,即便是最初擬處罰,也必須在查清基本違法事實,對危害程度判斷的基礎上作出的。從擬罰款45萬元到最終一分不罰,依據是什么?如果該執法從起點就是錯的,那么,錯誤的原因是什么?是執法人員對法律的理解有誤還是其他原因?希望聯合調查組對此深入調查。
針對當事人反映,當地迅速調查并作出回應,這一點值得肯定。有了這樣的態度,公眾的這些疑問接下來也有望得到合理解釋,從而打消疑問。
目前,餐館老板已提起行政訴訟,由于執法機關已經作出不予處罰決定,當事人并未因具體行政行為權益受損,其行政訴訟的前景也許并不樂觀。但對這一糾紛提起行政訴訟,其意義已經超越個案。
撰稿 / 李曙明(法律工作者)
編輯 / 柯銳
校對 / 劉軍
本文鏈接:http://www.020gz.com.cn/news-6-3043-0.html飯店“拍菜品視頻”被罰45萬,仍有疑問待解 |新京報快評
聲明: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
點擊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點擊瀏覽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
”按鈕
點擊右上角QQ
點擊瀏覽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
”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