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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在考點候場抓緊復習備考。圖/IC photo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嚴控財政供養人員規模。這一表述,引發多方關注和解讀。
結合更大的視野和更長的歷史維度來看,這一提法其實并不算突兀。如頂層設計層面,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在“優化政府組織結構”部分就要求,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干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
此后,延續這一方向的相關改革部署接續推進。2018年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明確,嚴格執行機構限額、領導職數、編制種類和總量等規定,不得在限額外設置機構,不得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編制種類,不得突破總量增加編制;嚴格控制編外聘用人員。
202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更是進一步明確“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人員編制統一按照5%的比例進行精減”。
地方和執行層面,“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的表述在不少地方的機構改革方案中也都有出現。而過去幾年,包括人口小縣機構改革、清退編外人員、事業單位改革等行動,本質上都是服務于這一目標。
如去年,97個人口小縣機構改革全面完成,有的縣每年節約的人員經費高達數千萬元。再如,2022年9月,山東就曾透露,完成了全省1336家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收回事業編制1.3萬余名。
也就是說,這些年,著眼于“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事業單位改革、人口小縣機構改革等一直在推進。這是一個一以貫之的方向。其目的,除了降低財政供養負擔,也是優化組織結構、提升行政效率的客觀需要。
如媒體報道,之前有的人口小縣“存在人浮于事的現象”,部分機構設置、運行體制等也與縣域高質量發展需求不相匹配。
但“嚴控財政供養人員規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在當前的現實背景下,依然傳遞出很明顯的信號。
首先要注意的一個細節是,該表述是放在“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中提出的。并且,其前一句就是“積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促進地方在高質量發展中培育財源”。可以說,相比此前更多是從機構改革、簡政放權的角度來理解“嚴控財政供養人員規模”,當前強調這一點,或更多是基于更有效緩解地方財政收支緊平衡的現實壓力。
應該看到,過去幾年,受房地產深度調整、消費待提振、產業轉型等多重變量因素的影響,財政收支平衡壓力進一步凸顯。“嚴控財政供養人員規模”,以更好控制乃至降低財政支出負擔,有著越來越強的現實意義。其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黨政機關要堅持過緊日子”,其實都屬于財政“節流”的重要體現。
但要指出的是,不宜簡單將“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等同于砸“鐵飯碗”。
一方面,隨著技術的發展,以及人口總量的變化,社會正常運轉對于財政供養人員的合理需求本身也必然發生變化。財政供養人員規模的優化,是大勢所趨。
另一方面,從現實角度考慮,嚴控財政供養人員規模將是一個長期的持續性的過程,且是以逐步控制增量為主。而隨著人口老齡化加速,退休人員數量增加,這也給優化財政供養人員規模提供了一個有利窗口
綜合來看,嚴控財政供養人員規模,既是“利當前”,也是“惠長遠”。前者,體現的是對當下財政、人口等現實變化的一種與時俱進的回應;后者,是著眼于打造服務型政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政府工作報告對此作出明確,給各級政府繼續推進機構改革、降本增效明確了方向,也或給個人就業選擇等帶來新的啟示。
撰稿 / 閔蕭(媒體人)
編輯 / 柯銳
校對 /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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