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持續發展的道路上,可能面臨著一個個等待翻越的山丘,其中第一個山丘就是信息披露。”在6月13日舉辦的2025 ESG與高質量發展創新論壇上,中央財經大學可持續準則研究中心主任劉軼芳發表題為《中國企業可持續信息披露政策要求與應用實踐》的主旨演講。
本屆論壇由廣東時代傳媒集團主辦,時代周報、時代財經、時代商業研究院和《創業圈》雜志承辦,Wind ESG、中央財經大學可持續準則研究中心提供學術支持。論壇以“越過山丘 方見江海”為主題,聚焦ESG領域的前沿實踐與未來趨勢,旨在通過專業對話與跨界交流,推動ESG理念從認知共識到實踐落地深度轉化。
目前,全球各地ESG披露未形成統一的標準體系。這種差異導致企業在跨境經營與國際ESG評級中面臨標準適配難題,也突顯出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ESG規則體系以銜接國際實踐的迫切性。
劉軼芳在演講中介紹,自2022年起,我國持續完善企業ESG信息披露政策體系。基于ISSB發布的2項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一系列具有本土特色的監管要求相繼出臺。
2023年7月,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以通知方式下發了央企ESG披露指引,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指標體系》從ESG三大維度,構建了包含14個一級指標、45個二級指標、132個三級指標的指標體系,為央企編制ESG報告提供了基本信披要求和規范性框架。2024年4月12日,上海、深圳、北京三大證券交易所正式發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明確了不同重要性議題的披露要求。
2024年5月27日,財政部正式發布了《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以國際準則為基礎,制定體現國際準則有益經驗、符合中國國情且能彰顯中國特色的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同年,財政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基本準則》試行版,拉開了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建設的序幕。
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劉軼芳提及,《基本準則》中氣候準則在對標參考ISSB國際準則的基礎上,采用“兼容并蓄、以我為主”的制定思路。這也反映出,中國ESG標準在本土特色議題和強制披露范圍上與國際標準保留差異化空間。
在她看來,政府、行業組織與企業形成“制度設計-生態賦能-實踐創新”的協同閉環,這一分工體系既能強化中國ESG標準的本土特色,又能通過“軟性融入”策略提升全球適配性,最終實現從標準跟隨者到規則參與者的角色轉變。
推動國內ESG披露準則有效對接國際標準
中國ESG披露準則在與國際主流標準保持框架趨同、議題兼容、原則并軌的基礎上,融入鄉村振興等本土特色議題。通過一系列不斷完善的披露標準,中國企業不僅能降低跨境運營成本、增強國際資本吸引力,還將通過技術外溢與治理升級加速開拓全球市場。
時代周報:在你看來,目前中國試行ESG標準與國際主流ESG標準(如GRI、ISSB等)在宏觀框架與原則上,有哪些關鍵的一致性體現?
劉軼芳:中國ESG標準通過框架趨同、議題兼容、原則并軌實現了與國際標準的宏觀一致性,但在本土特色議題(如鄉村振興)和強制披露范圍上保留差異化空間。
財政部《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試行)》采用“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要素披露框架,這與ISSB的S1/S2準則及GRI標準的核心邏輯完全一致,結構框架表現趨同。
中國ESG標準全面覆蓋氣候、生物多樣性、供應鏈責任等國際共識議題;同時創新納入鄉村振興(縣域供應鏈)、共同富裕(薪酬增長/社保覆蓋)等本土特色議題,形成“國際基準線+中國超集”的雙軌體系,為全球標準互認奠定結構性基礎。
時代周報:盡管目前全球ESG標準尚未統一,不同標準間存在競爭。在此情況下,中國標準ESG如何在國際博弈中提升自身話語權,促進與國際ESG標準的有效對接?
劉軼芳:中國ESG標準要在國際博弈中提升話語權并實現有效對接,需從“結構性兼容”與“經驗輸出”兩方面突破。
以“國際框架+國家標準”構建兼容性標準體系。中國ESG標準應該由準則體系+標準化體系為建構核心。準則體系與國際主流準則對接并保持驅動,標準化體系則技術性支撐準則體系具體內容的方法學計算與實踐落地。通過搭建系統的準則標準體系,將中國技術標準與方法方案,通過ESG信息披露向國際傳遞輸出。在國際通用標準語言的基礎上,尋求雙邊、多年的互認互信,將中國可持續發展實踐轉譯為中國經驗,實現中國標準與方案的輸出,體現國際話語權的影響力。
時代周報:你覺得建立一套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ESG標準體系,在未來的可持續發展進程中,將對中國企業和全球經濟格局產生怎樣的影響?
劉軼芳:建立兼具中國特色與國際兼容性的ESG標準體系,將成為中國企業全球競爭的“新動能”與全球經濟轉型的“加速器”。
首先,降低跨境運營合規風險與制度成本。統一的標準可幫助企業同步滿足國內“雙碳”目標與國際規則(如歐盟ESRS),如,對標國際供應鏈責任指標的企業,更易進入全球頭部企業供應商名單。其次,增強國際資本吸引力。接軌國際的ESG披露,將有效提升企業在全球資本市場的認可度。第三,還將倒逼企業高質量管理與技術創新。ESG標準特性放大綠色技術外溢效應,光伏、特高壓等我國相對優勢技術通過ESG轉化為國際規范;同時,ESG標準要求企業完善治理架構,倒逼企業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效率。
政府、行業組織與企業形成“制度設計-生態賦能-實踐創新”協同閉環
2024年上市公司ESG業績報告披露比例顯著提升,Wind數據顯示,年內A股上市公司披露率超過45%,說明政策對企業ESG信息披露具有顯著的引導和助推作用。
繼去年《基本準則》試行版發布后,今年4月,財政部發布《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氣候(試行)(征求意見稿)》。這份文件也成為國內首個聚焦具體議題的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
此次《征求意見稿》的起草原則包括:以《基本準則》為基礎,與國際準則趨同,堅持準則制定和實施分開,兼顧行業應用需要。文件起草說明表示,考慮到氣候準則在不同行業應用存在諸多差異,已著手開展電力、鋼鐵、煤炭、石油、汽車等9個行業應用指南的制定工作。
時代周報:在推動中國標準ESG與國際標準銜接的過程中,政府、行業組織以及企業各自應承擔怎樣的責任?
劉軼芳:政府、行業組織與企業形成“制度設計-生態賦能-實踐創新”的協同閉環:政府通過頂層設計與國際博弈為銜接提供合法性;行業組織以技術工具與案例庫彌合標準差異;企業則以數據透明與戰略創新實現國際競爭力躍遷。這一分工體系既能強化中國ESG標準的本土特色,又能通過“軟性融入”策略提升全球適配性,最終實現從標準跟隨者到規則共塑者的角色轉變。
政府需主導ESG標準體系的頂層設計,通過制定《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的制度體系建設確立本土框架,并動態對標ISSB、ISO等國際準則實現兼容性調整。同時加強跨部門協同(如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部門),建立強制披露范圍與信息互認鑒證機制,通過稅收優惠、綠色基金等政策激勵企業實踐。在國際層面,政府應積極參與IFRS、ISO等國際準則與標準的制定,推動中國方案(如碳賬戶體系、污染治理等經驗)融入全球框架。
行業組織通過搭建技術平臺提升行業企業技術方法學的國際互認,推動行業披露信息及數據的可信度,探索開發適配行業中小企業的輕量化工具,降低合規門檻。此外,組織相關活動輸出本土案例,推動中國特色議題轉化為可復制的國際方案,并協同國際組織(如ILO、GRI)支持行業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
企業需構建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可溯源的數據治理體系,主動對接ISSB等國際披露框架。特別是龍頭企業參與國家、國際標準制定,推動所屬行業的中國實踐納入全球規則,從標準執行者升級為共塑者。
時代周報:對于那些想要在國際市場提升ESG影響力的中國企業,在遵循國內ESG標準的基礎上,應優先關注國際ESG標準中的哪些方面,來優化自身的ESG實踐與披露?
劉軼芳:中國企業若想在國際市場提升ESG影響力,在遵循國內標準的同時,需緊扣國際ESG標準核心要求,從多維度優化實踐與披露。
從準則體系上,建議遵循或參照國際認可度高,未來通用范圍廣的準則體系,如IFRS的ISSB準則體系、GRI準則等。區域層面,則建議有針對性關注區域的準則體系要求,如歐盟、新加坡、中國香港等。
從議題維度看:環境維度,遵循ISSB及TCFD框架,系統化披露氣候相關物理風險、轉型風險,說明董事會將氣候因素融入戰略決策的過程,并補充情景分析和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核算,特別是范圍三排放。社會維度,企業詳細披露員工性別多樣性、職業安全培訓時長等權益細節。治理維度,設立由非執行董事主導的獨立ESG委員會,披露其職責權限、會議頻率等,將ESG目標納入高管薪酬考核體系;同時,強化反腐敗制度建設,對標國際數據合規規則完善管理體系。
從披露機制上,采用國際通用量化指標替代模糊表述,并委托國際機構對關鍵數據進行鑒證;制作標準對標索引表,降低國際投資者解讀成本;同步發布符合國際慣例表述的英文報告,關注生物多樣性等前沿議題,提前布局數據采集。
本文鏈接:http://www.020gz.com.cn/news-1-49980-0.html專訪劉軼芳:從跟隨到共塑,中國ESG披露準則要兼容國際框架,也要融入本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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