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加強萬能型人身保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規范萬能險市場秩序,促進萬能險持續健康發展。
在規范產品發展方面。《通知》明確允許保險公司在滿足相應約束條件時,對萬能險產品調整最低保證利率,特別是在利率下行期,可以通過降低最低保證利率,有效防范利差損風險。
禁止開發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萬能險。同時鼓勵保險公司通過合理調整退保費用、保單持續獎金等產品設計要素延長保單實際存續期限,有助于進一步滿足消費者長期保障需求。
在銷售管理方面,要求保險公司加強銷售人員分級分類和產品適當性管理,防范銷售誤導。制定銷售“負面清單”,不得存在弱化萬能險的人身保險保障屬性,僅使用“利息”“預期收益”等詞語宣傳產品;不得將萬能險產品與其他金融產品進行簡單類比或混同等六類行為。
萬能險,簡單來說是一種包含保險保障功能并設立有保底收益投資賬戶的人壽保險,主要表現在交費靈活、保額可調整、保單價值領取方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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