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德基的一名柜姐因說劉亦菲微胖而被公司辭退,引發了熱議。圖/網絡視頻截圖
近日,南京德基的一名柜姐因說劉亦菲微胖而被公司辭退,引發了熱議。
據多家媒體報道,事發后,有網友指出,該柜姐曾在評論區與網友互動時稱贊網友“你穿的比劉亦菲好看”“其實劉亦菲有點微胖,所以你們穿也比她好看”,且均以“Lefame南京德基”的顯著標識賬號發文。
大明星與小柜姐的地位差距,幾句評論與一份工作的對比,明星粉絲與普通打工人之間的爭論,再加上企業的毫不留情的切割,讓這件事情的熱度迅速飆升,恍惚間還以為是“劉亦菲辭退了柜姐”。
不管話題熱度有多高,此次事件的本質終究只是一個勞動爭議問題,那就是企業有沒有權利因為員工在網上的評論而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就此事件,LeFame拉飛姆官方賬號于1月19日發布了處罰通知公告以及致歉信。
處罰通知顯示,鑒于南京德基店員工使用個人小紅書賬號(Lefame南京德基-安娜)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不當言論,該行為嚴重違背了公司服務宗旨和員工手冊,公司決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致歉信則提及將深刻反思及認識到終端員工素養的重要性,公司將加強全體員工道德素養、職業修養、服務意識的培訓及提升。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四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無補償解除勞動合同,這其中,“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即是其一。
按照處罰通知的內容,用人單位正是以此為由,將涉事柜姐辭退的。但這是否屬于合法的辭退事由,則需要經過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兩步才可以確認。首先是涉事柜姐的行為是不是屬于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當中明確禁止的行為。
這些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屬于公司內部文件,目前外界并不了解,對于柜姐行為的性質外界無法評價。如果柜姐認為公司辭退違法,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屆時,公司就需要證明柜姐的行為違反了勞動紀律、規章制度。
而且,如果存在這樣的違紀違規事實,該行為本身是不是足以讓公司將其辭退,也需要進行價值判斷,即行為本身是否符合“嚴重”的標準。
判斷是否屬于“嚴重”,最直觀的辦法是該行為本身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認定,但是否“嚴重”并不能完全以結果論,如果行為本身并不惡劣,而影響很大,也不能認為“嚴重”。
從目前的媒體報道看,該柜姐的行為似乎僅僅只是在評論區與網友互動時說了這些話。門店一工作人員也表示,“那位柜姐肯定是沒有惡意的,并沒有想詆毀別人,但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她已經離職了”。
從主觀上,柜姐大概率對劉亦菲沒有什么惡意,也并不是想詆毀劉亦菲的身材。那么,客觀上這些言論是不是存在“詆毀”呢?這也不一定。
“微胖”這個身材評價詞雖然有“胖”,但妙在有“微”字。微胖重點不在“胖”,而在“微”,被普遍認為屬于一種恰到好處的美,既不屬于胖的范疇,也不同于那種病態的“瘦”。所以,在更多語境下,“微胖”是一個褒義詞,并無貶義。
那么,“你穿的比劉亦菲好看”算“詆毀”嗎?真有人是因為柜姐這樣的“贊美”才下決心買衣服的嗎?在柜姐眼中,顧客“靚過劉亦菲,帥過梁朝偉”都算是尋常事了。
所以,“你穿的比劉亦菲好看”這句話,無論線上還是線下,對絕大部分顧客來說都是一句“善意的謊言”。作為日常的銷售話術,線下這么說,大家可能就心情愉悅,爽快買了單,如今卻在線上起了波瀾。
考慮到辭退已經屬于非常嚴重的處罰了,公司在決定辭退柜姐之前,無論是從社會責任的角度還是勞動合規的角度,都應當更多斟酌、綜合考量,不宜僅僅因為粉絲們的情緒表達而匆忙切割。
畢竟,是不是“微胖”對劉亦菲而言或許并不重要,她本人可能也并不介意,一個員工的飯碗對這名員工及其家庭來說卻很重要。
撰稿 / 柯錦雄(律師)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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